時間:108年6月20日(星期四)晚上6時30分
地點:溪邊雞園餐廳
出席:許雅芬、林仲豪、李家鳳、康文彬、謝育錚、陳寶華、鄭嘉慧、伍安泰、李政儒、李汶宜、邱煒棠、陳佩琪、陳廷瑋、蔡雪苓、陳琪苗、葉進祥
列席:錢冠頤、吳玉英、周于舜、蔡佳渝、黃逸豪、楊珮如
主席:許理事長雅芬 記錄:黃逸豪
壹、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0人,實到16人。
貳、主席宣布開會
參、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肆、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參見第286期台南律師通訊】
伍、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
一、案由:108年3月份顏子涵等24名新會員入會同意追認案。
執行報告:同意入會,並已於108年5月29日核發會員證。
二、案由:108年4月份蔡坤鐘等29名新會員入會同意追認案。
執行報告:同意入會,並已於108年5月29日核發會員證。
陸、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就上次理監事會後所發生之事項擇要報告如下:
(一)108年5月18日邀請鄭富城法官講述「大法庭新制與判例變革」。
(二)108年5月24日理事長及理監事、秘書長、副秘書長多人,參與臺南地院
108年度法官與轄區律師座談會,會中針對多項議題充份討論,地院並有製作會議紀錄,待確認會議紀錄後,會由秘書處發函給各會員知悉及注意。
(三)108年5月25日與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共同舉辦府城法學論壇,主題為「接近司法之權利內涵的擴張-以歐洲環境法與德國環境救濟法作為觀察」。
(四)108年6月1日與全聯會合辦「失智法律諮詢研習」。
(五)108年6月3日本會理事長及理監事、秘書長、副秘書長多人,前往台南市政府拜會法制處處長陳月端。
(六)108年6月14日葉進祥監事代表本會參加全聯會「律師公會會員會務與資料中心系統」會議。
(七)108年6月15日司法人權委員會邀請華筱玲醫師主講「性侵驗傷採證程序與實務」。
(八)目前律師法修正案並未排入臨時會議程。另預計6月26日與副理事長到台北參與修法相關會議,如有任何新動態將隨時向大家報告。
二、監事會報告(陳琪苗監事):收支項目經核均相符無誤。
三、各委員會報告:
(一)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李家鳳常務理事報告)五月份財務收支相符。
(二)會刊編輯委員會(李政儒理事報告)
請大家踴躍投稿,歡迎推薦善於繪畫者投稿。
(三)法律教育宣導委員會(陳佩琪理事報告)
法律營預計7月4日至5日於南台科大舉辦,目前已完成報名程序7所學校總計84人報名。
(四)實務研究委員會(鄭嘉慧理事報告)
第三場府城法學論壇訂於11月2日舉辦,請大家踴躍參加。
(五)學術進修委員會(伍安泰理事報告)
1.本會配合法扶基金會於本週六(6/22)舉辦「淺談原住民權利與文化在司法案件之實踐」,歡迎報名參加。
2.108年6月29日本會與南臺財法所合辦「2019南臺法學名家講座」,邀請李惠宗教授、林東茂教授及許惠峰院長擔任講座,歡迎報名參加。
(六)文康福利委員會(李汶宜理事報告)
1.108年7月6日至7日武界活動,最後確定報名人數為57人,6/21將召開行前說明會。
2.108年9月28日觀看棒球活動,因與全律盃壘球賽衝突,因此改至8/2舉辦「統一對兄弟」,屆時歡迎大家踴躍參加。
(七)文化藝術委員會(蔡宜均律師報告)
請大家踴躍報名「夏日品可可生態遊」活動。
(八)消費者權益保障委員會(陳廷瑋理事報告)
將與消基會持續保持聯繫,並尋求更多合作機會。
(九)秘書處(錢冠頤副秘書長報告)
1.108年5月份退會之會員:紀復儀、李怡欣、許程筑、張巧妍、朱宜君、林哲健、陳守東、沈宏裕、趙相文、林琦勝、楊俊彥(以上11名月費已繳清);洪唯真(月費繳至107年02月);彭義誠(月費繳至107年12月);林孝甄(月費繳至107年8月);王德凱(月費繳至107年7月);羅明通(月費繳至107年12月);江俊賢(月費繳至107年6月);吳陵微(月費繳至107年12月);蔡尚達(月費繳至107年3月);黃秀惠(月費繳至107年12月);柯期文(月費繳至107年12月)等21人。
2.截至5月底會員總數1841人(含台南區會員376人)。
柒、討論事項:
一、案由:108年5月份加入本會為會員之律師:王元勳、李依玲、戴龍、呂維凱、張志全、林宏軒、高函岑、楊俊鑫、王瀚興、朱龍祥、吳弘鵬、朱淑娟、陳令軒、張琳婕、溫大瑋、張惇嘉、張禮安、方志偉、陳義文、張恆嘉、曹志仁、何衍禎、賴韋捷、劉志卿、吳淑芬、尤薏菁、王永富、林伯川、洪永志、陳君沛、詹忠霖、郭立婷等32名律師,請追認。
決議:照案通過。
二、案由:本會108年5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三、案由:本會承辦明年全國律師聯誼會暨全國律師節慶祝大會活動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並授權秘書長籌組籌備小組事宜。
四、案由:本會增聘何宥昀律師為副秘書長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五、案由:本會網站維護契約到期續約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並授權網站管理委員會執行簽約事宜及授權秘書處洽詢新廠商比價決定。
六、案由:本會擬辦 修復式司法 課程活動案,請討論。
決議:同意辦理。預算金額70,000元實報實銷,且報名人員須繳交1,000元保證金,授權實務研究委員會執行活動相關事宜。
七、案由:本會是否參與 2019台南醫法論壇 活動為協辦單位及費用贊助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並由補助款項下支出15,000元。(補助款)
八、案由:本會是否派員參與香港律師會「兩岸四地青年律師論壇2019」活動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同意補助參加人員5,000元(視同本會年度旅遊補助),若參與人員超過6人以上,補助總額以30,000元為限,由兩岸交流委員會年度經費內支出。
捌、臨時動議
玖、自由發言
拾、散會